关于集中受理2024年秋季学期三亚市人才住房补贴申请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11-04浏览次数:1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相关政策,为有效落实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现集中受理我校2024年季学期三亚市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学年学期补贴材料统一收集时间为2024年114日-11月8日。

二、申报对象

本次申请仅限于入职三亚学院满3个月以上的教职工,且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人才,其中包括:

1.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2.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5.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6.经省、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

三、三亚市住房补贴标准

1.拔尖人才住房租赁政府补贴2500元/月,购房补贴3万元/年;

2.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政府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3.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政府补贴1000元/月,购房补贴1.2万元/年;

4.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政府补贴750元/月,购房补贴9000元/年。

四、申报材料

(一)初次申请的教职工需注册关联三亚学院,具体流程见附件一,住房信息有变更的需更新注册关联信息;

(二)材料准备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2.三亚学院申请三亚市住房补贴信息表(附件二,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学院汇总后盖章);

3.三亚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个人承诺书(附件三,全表格机打,个人签名手写后扫描生成PDF版,日期为2024年118日)

4.以学历申报的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报告要显示全日制);以高层次人才申报的提供:人才证书+支撑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5.申请租房补贴提供租房合同和租赁证(扫描件电子版);

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且保证备案章清晰(扫描件电子版);

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完整全页(扫描件电子版,封面和全部内容齐全);

7.结婚证(非必要,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屋租赁证或购房备案合同申请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于11月8日下5点前将申请材料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交至人事处(附件2由部门或学院汇总盖章)联系人:王心蕊,联系电话:88386565。

附件:详见办公网OA


人事处

2024年11月04日